最近又有因為滯留日本太久被遣返的新聞了:赴日太頻繁被遣返!男子見不到皮卡丘 求助外交部竟遭拒,這個規定一定要注意一下。
還有這個新聞:去日本太頻繁被拒入境 外交部整理7個常見遣返理由
其實我無知到踩到線了才知道有限一年180日這回事。
在網路上找不太到相關資訊,便整理一下順便作個留存,說不定跟我有一樣困擾的人搜尋到了有點幫助也說不定。
應該說是這樣的,大家都知道台灣人短期進出日本免簽可停留90天(看入境時被貼在護照上的那張貼紙,上面寫到幾號就是最晚得出境的日期),所以去年我也利用這個免簽去北海道三個月短期遊學。
其實留學應該要申請留學簽,但留學簽証只有3個月以上可申請(需要學校提出保証申請簽証、等待時間會花到1~2個月左右,所以不是長期的學校不會特地申請),以至於三個月內用觀光簽目的卻來念書讓海關會心生質疑,不過只要學校的資料準備齊全告知來研修,通常也不會有什麼問題(我參加的遊學是日本區役所單位舉辦的學校,公家機關這樣處理、當地進出的海關也了解)。
而且因為廉價航空的普及讓來日本變的非常容易,旅遊天數再多也不至於會出什麼差錯,一次可以停留90日,如果剛好換工作的空檔或是想出門走走待個長時間也是很常有的事。
所以我一直只記得在日本一次可以待三個月、不要太連續以免被海關起疑盤問....etc.,到目前為止進進出出也很順利沒被盤問過。
直到友人因為協辦外國人的簽證,打電話去日本入管局詢問注意事項,讓我聽到了對方詢問「觀光簽有沒有超過180天」的這句話。
我驚訝了,我從來沒有follow到這個訊息,該不會在我這進進出出時早已違反而不自知;
※2019年1月23日更新:
發現外交部更新了官網,之前的連結失效便重新搜尋相關資料,網址:https://www.boca.gov.tw/sp-foof-countrycp-03-29-77969-02-1.html
在「入境需知」中有提到:
(3)以免簽證方式入境,單次停留期間過長者,於下次再入境時,容易引起機場境管人員注意。一旦被認定在日有非法工作嫌疑時,將遭到拒絕入境。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(如探親、短期留學、研修等)或從事觀光以外(如出差、經商、會議、比賽等)活動者,請事先向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。國人因進出次數頻繁,或單次停留時間過久,而遭日方拒絕入境案例時有所聞。當事人除時間、機票、旅館費等損失外,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,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。特籲請國人注意,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,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,必須有充分理由,以免遭遇困擾。
以下為2015年寫這篇文章時的資料: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資訊:(網址: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5&mp=1)←連結已失效
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,對在台設有戶籍者(即護照上登載有持照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者)實施免簽證措施,每次可停留90天。詳細情形可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或高雄事務所接洽。
以免簽證方式入境,單次停留期間過長者,於下次再入境時,容易引起機場境管人員注意。一旦被認定在日有非法工作嫌疑時,將遭到拒絕入境。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(如探親、短期留學、研修等)或從事觀光以外(如出差、經商、會議、比賽等)活動者,請事先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。國人因進出次數頻繁,或單次停留時間過久,而遭日方拒絕入境案例時有所聞。當事人除時間、機票、旅館費等損失外,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,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。特籲請國人注意,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,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,必須有充分理由,以免遭遇困擾。
重點是所謂的「一年」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?我們的一般認知都是1月1日~12月31日這樣的一年期間,如果是這樣算法我也可以安心,畢竟短期留學是去年的事。
結果讓我搜尋到了這篇文章(連結:http://b.bbi.com.tw/Japan_Travel/1I8D00W4.html),發文者因為超過180日差點被遺返。
文章裡就有提到海關的算法,是由你這次入境的日期,往前推算一年。
比如說現在是八月你要入境日本,便是看你從去年九月到今年八月這一年內有沒有超過180日。
................啊啊啊我真的超過了啊!
不過好在我沒有發生任何事情的已經在台灣了(咦),所以說只要暫時不再入境,等它一年累計的時間重算再去日本就好,像我這樣超過天數但出境應該是沒有問題的。
所以我大膽的假設(當然,我不是海關,這些內容參考就好),只要是入境當時沒有超過180日還是可以進,不管你在日本境內待的會不會超過180日(好比說我上回入境時已177日但還是又去,待在日本的期間等於每個月都是破180日的)
到這裡就弄懂了,然後怪自己為什麼不早點理解這些事。
因為照上述的這些算法,要等它時間推移到可以再去日本的時間還要再半年.......為此我錯過了二次香草航空促銷和一次樂桃的W大促銷啊(←只想得到不能搶機票扼碗 來回含稅NT1910!這不買說不過去啊只能看著友人開開心心的狂買!)

我有疑問所以真的要在留卡 才可以留在日本 不然一年以內呆超過 180天真的會出不了國嗎 因為我今年七月左右 到明年一月回去四至五天還要來 所以會被限制住意思嗎 所以下次一月多我 是不要回日本比較好嗎
晚安~ 不知道您是用什麼簽證進日本的呢? 如果你是拿觀光簽的話,護照上的那張「上陸許可」上會有期限(90日),如果沒在這期限內出境的話算是非法滯留,下次要再來可能會被拒絕入境。 所以通常拿觀光簽會待個90天在期限內出境一次,再進日本待90天,但因為總和180天了,接下來的半年可能就不方便再進日本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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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女儿今年18岁,在2015年12月9号来曰本2016年2月21号回国,第2次2016年3月5号2来日本2016年5月28曰回国,第3次是10月16号到日本2017年1月11日回国请问有超过180天吗?还可以来日本吗?急
如果是下個月二月要來日本的話,應該是會計算去年三月到今年二月的日數,您第二次3/5~5/28,跟10/16~1/11的日數,剛算了一下如果沒算錯的話是173日,應該是還可以入境。 但這是我們自己這樣計算,海關的算法還是要問入國局會比較正確^^"
我女儿18岁,我是嫁日本人我在曰本帮我女儿2016年11月11号申请在留资格现在已经2017年1月19号了还没消息会不会被拒签。急
您好~ 申請在留是說三個月內會回覆,有沒通過都會回覆,時間還沒到您可能要再等等。 我前年申請時也是等到第三個月的最後一週才告訴我結果^^;;
第一次2015年12月9号到日本2016年2月21回国第2次2016年3月5曰又到日本5月28号回国第3次是2016年10月16号到日本回国是1月11号,请问有没有超过180天那还可以来日本吗?是怎样算的,我朋友都说超过
從你打算入境的那天開始往回算一年,如果是很精準的以「天數」算是超過的,以「月」來算沒有超過; 舉例(以天數計): 如果是2/1要入境,照理來說應該是從去年的2月1日算到今年的1月31日,您2月是21日,3月27日,4月30日,5月28日,10月16日,11月30日,12月31日,1月11日,總計是194日,多了14天。 (所以只要2/15後入境就少於180日了) 但因為我是參考↑文章內連結裡海關的說明,以說明來看是以「月」來計算,假如2月要入境,計算去年3月-今年2月間即可,算出來是173日,那當然是沒有超過180日。 要很確定答案真的必須問海關,因為您女兒是依親,理由很正常我想應該不會太刁難才是@@"(或是就乾脆等到2月下旬再入境比較保險) 僅供參考。
我女儿的在留资格还没下来,可以打电话问吗?要怎样问比叫好。
可以問 外国人在留総合インフォメーションセンター(0570-013904) 平日 午前8:30~午後5:15 網站資料可以參考:http://www.immi-moj.go.jp/info/index.html 或是 地方入国管理局 http://www.immi-moj.go.jp/soshiki/index.html 就詢問申請經過三個月了還沒有消息,想知道結果或是有無通知但沒收到這樣 試試~
感謝你的幫忙講解超級清楚的,我原本要買機票的手也只好先停下來了XD
可以參考看看,我之前是待了2次三個月才發現😅
最近經常出入日本,做了一個小工具來記錄和計算日數 https://tourist-visa-limit-180-days.pages.dev/
您好 您文章提到您有一次入境時已177日但還是又去,不知那時您待了多少日離開日本的。 若是超過180日了,離開日本有怎樣嗎,以及下次又去不知是過了多久
您好~ 我那時又待了80多天才回來,出境沒什麼問題呢(個人經驗不代表大家都一樣),除非是免稅品購買記錄太高可疑會被盤問吧最近因為轉賣抓的很兇。 後來因為知道這個180天規定就乖乖隔了7-8個月才去旅遊一週,這段時間找到工作後就用工作簽證待到現在了。
您好 謝謝您的經驗解答 想再請問您那時入境,護照貼的那張紙是給90天啊?? 當時您回程機票日期是一開始也是買預定90天的嗎
護照貼紙是90天。 說到機票,因為我也不確定我要待多久,買單程又很可疑不想被刁難,都是隨便先買個日期之後再改票(雖然要付手續費)